境电商相关税收问题解析
一、注册在境内的跨境电商企业,需要交的企业税有哪些?税率如何?
1、企业所得税25%(高新技术企业15%,要申请证书;按利润而不是收入交)。
2、增值税17%或3%(区分电商自营平台、平台卖家、纯平台企业)。
(1)京东等自营电商平台和在天猫等电商平台上销售的国内大商家(如品牌商),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年销售收入80万以上)按17%征收(有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由自营平台企业或大商家自行统计、缴税。
(2)自营电商平台,或者在电商平台上卖货的小卖家,属小规模纳税人的(一年销售额不到80万人民币),按销售额的3%征收(无进项抵扣)。
(3)淘宝等平台上的小卖家,一个月销售不到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
(4)纯电商平台(无自营业务),按服务费收入(而不是平台上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3、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4、车船税、房产税等。
二、目前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按行邮税征税(10%、20%、30%、50%四个档,应缴税额不足50元人民币的免征),注册在境内的跨境电商进口企业按上述规定缴纳行邮税后,就同一笔交易还要再交增值税吗?
NO。进口商品卖给境内消费者的,只征收一次税,交了进口环节税(行邮税或以后的综合税等)的,不再交增值税,否则就是重复征税了。
三、跨境电商税收新政下(业界盛传,非官方),跨境电商进口按电商平台上的销售额(包邮包税)计收进口环节税,具体标准为增值税、消费税的70%。电商企业交了这个税后,还要再缴纳增值税吗?
NO。理由同上。
四、在境外注册的跨境电商企业(自营类),或者境外卖家,通过在中国境内的电商平台销售国外商品(B2C),再委托快递或物流企业将交易商品运抵境内的买家(C端),在中国如何缴税?
此类贸易,原则上不在贸易发生地缴税,而应在本国缴税。
如果国外电商平台或卖家在中国有常设机构(如何认定常设机构:分公司或者固定代理,或者派驻人员在中国开展经济活动,时间较长的),可以向其收税。如果不能认定为“常驻机构”(没有派驻人员、时间较短的),则无法向其征税。
比如中国消费者从苹果美国官网买货,美国发货,快递到家,如果苹果没有在中国设有“常设机构”,则中国无法向其征收税款。
国与国之间此类贸易的征税办法,目前都是通过双边协定约定。
G20或者OECD(经合发展组织,34个成员国)正在积极研究和推动,贸易发生地所在国对此类贸易合理征税。
中国做跨境电商出口的卖家们,要注意在海外合理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