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2015年度“十大法治事件”评选20件候选事正式出炉!该项评选活动由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深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法学会主办,深圳报业集团和深圳广电集团协办。
候选事件公布以后,将于1月20-1月26日进行为期一周的网络投票(投票网站为深圳政法网www.szszfw.gov.cn,法治深圳网、深圳新闻网、CUTV深圳台均有链接通道)。
深圳2015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最终花落谁家?将根据网络投票40%、专家评审60%的比例最终确定,预计结果将于2月上旬揭晓。具体候选事件公布如下:
1、贯彻“史上最严”环保法
深圳“环境执法年”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推荐单位:市人居环境委
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市人居环境委积极牵头落实新《环保法》各项最“新”、最“严”措施,出台《深圳市开展“环境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将2015年定为“环境执法年”,率先探索随机抽查、查管分离制度, 打出“组合拳”,保持对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较大影响。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环保部门对1055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3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9宗,居全省之首。
2、优化“供应侧”法律服务供给
深圳“法治地图”上线
推荐单位:市司法局
为顺应深圳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进一步升级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提高服务效能,市司法局与腾讯公司确定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推广“互联网+法律服务”项目,率先在全国上线“法治地图”。深圳“法治地图”借助大数据技术,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 源,建立了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平台,为市民寻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提供服务。近期,市民可以通过“法治地图”查询全市在册的601家律师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机构,1060个社区法律顾问点、政法机关以及执业人员基 本信息,在线享受地图查询、法律咨询、网上申请、业务办理等“一站式”法律服务。远期,律师可以通过“法治地图”实现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数据交换。
3、增进1200万参保人切身福祉
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落地实施
推荐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5〕7号)。2015年11月1日,在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文件之后,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正式实施,深圳市所有社会 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自愿参保。这标志着我市成功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疾补充医疗保险的三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将有效减轻罹患大病所致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因病致贫、返 贫问题。该医保作为市政府2015年度重点民生实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委、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推进,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承办,是法治社会建设在民生保障方面的具体体现和重要举措,其立法 建制、筹资模式、经办机制等方面的大胆创新,在我市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4、拉链通行,你我文明
深圳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方式
推荐单位:市公安局
2015年10月12日,深圳在全国首创的“拉链式”交替通行细则正式出炉。深圳交警在学习借鉴国内外交替通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先右后左”“拉链式”交替通行规则,在全市首批40个路口试点后,已推行至全市所有路口、路段、经营性停车 场。据监测统计,目前已实施路口车辆交替通行率由发布前的35%提高至93%,相关路段事故警情下降57%。交替通行既能提高通行效率、规范车辆合流时的行车秩序,又能培养文明有序、礼让在先的良好交通文明形象,在短时间内即取得了良 好效果,为深圳文明城市又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5、让“立案难”不再难
深圳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
推荐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2月2日,深圳新成立的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率先试行立案登记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总结前海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立案登记工作细则》。2015年5月1日,全市两级法院和全国同步正式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截至12月31日,全市登记立案9万余件,当场登记立案率97%。全市法院以切切实实的行动,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力解决了“立案难”的问 题,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对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6、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
全市行政诉讼案件统一由盐田区人民法院管辖
推荐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盐田区人民法院
2015年6月30日,深圳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正式实施,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区属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统一由盐田区法院集中管辖。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全部行政诉讼案件及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统一 由盐田区法院管辖。深圳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对于探索和完善我国司法管辖制度,提升我市行政审判专业化水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全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必将对 全国行政审判制度改革产生重大的借鉴意义和示范效应。
7、“史上最瞩目老鼠仓案”尘埃落定
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终获实刑
推荐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一个罪名,其目的是为了打击和遏制在基金公司中日益猖獗的“老鼠仓”现象。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一度因交易金额和获利数额巨大被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该案一审宣判缓刑后,深圳市人 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院三次抗诉,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1日公开宣判,马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13万元。该案是深圳市建市以来第一宗由深圳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最后被 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纳抗诉意见并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改判的案件,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8、执行工作哪家强?第三方说了算
深圳建立第三方对法院执行工作评估制度
推荐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律师协会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将法律文书上的权利变为现实的过程。执行工作好不好,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深圳市律师协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独立第三方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评 估。经过科学、周密、详尽的调查和评估之后,2016年1月6日,独立第三方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该报告已纳入国家智库,对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均 有重要意义。
9、宝安区建立全国首家“24小时自助法院”
立案申请查询就像在ATM机取钱一样方便
推荐单位: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7日,宝安区推出全国首家“24小时自助法院”,全天候为市民提供自助立案、自助缴费、自助预约、自助查询等各类诉讼服务。“24小时自助法院”上线两周后,即完成自助立案4件、自助缴费3笔共6万余元,提供案件信息查询、公开文 书查询及其他司法公开服务960余次,有效解决了群众8小时之外立案等难题,满足了当事人任意时间段诉求。宝安区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借鉴银行医院提供的24小时自助服务、各类自助终端设备的设计 理念,为当事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在全国法院系统属首创。
10、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再获殊荣
深圳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法治政府评估中名列第一
推荐单位:市法制办
2015年12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编写的《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5》和《法治政府蓝皮书2015》在北京发布,深圳在国内100个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评比中排名第一,深圳法治实践成为全国法治城市的典范。近年来,深圳明确提出 建设“一流法治城市”战略,并部署“三个阶段、23项专项行动”,以分阶段、抓项目的方式,推动深圳法治政府建设。2015年,深圳市委出台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重点工作方案》和六项工作《实施方 案》,结合深圳实际对中央提出的法治建设要求加以明确、落实和执行。深圳在建设一流法治政府方面积极探索,勇于改革,大胆创新,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参考。
11、搭建最高法与市民沟通桥梁
深圳律师进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担任志愿者
推荐单位:市律师协会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签署《关于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备忘录》,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设置律师志愿服务工作室,由市律协选派律师值班。志愿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无偿指导有需要 的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同时利用第三方的身份参与到诉讼调解当中,有助于减少群众诉累、节约司法成本。同时,市律师协会制定严格管理办法,明确志愿律师不得代理来访案件。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已经有147名律师参与 志愿服务。
12、建立科学立法、专业立法新模式
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律师协会设立立法调研基地
推荐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律师协会
为落实人大主导立法,多方参与立法,促进科学、民主立法,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2015年4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律师协会设立立法调研基地。经公开遴选,34名律师成为立法调研基地首批法律专家,参与立 法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调研基地成立后,共对《深圳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等6个立法草案进行了调研,提出了针对性的修改意见。立法调研基地进一步调动和拓展了社会 各界力量参与人大立法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立法质量。
13、域外法律查明跨地跨界融合
国家级法律查明“一中心两基地”落户深圳前海
推荐单位:
市前海管理局、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
2015年9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和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共同支持设立的“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研究基地”落户深圳前海。三个国 家级的平台落户前海,有助于充分发挥深圳的地缘、政策优势,大力促进实务部门与研究部门的沟通合作,实现法律查明的跨地跨界资源整合,是加快把深圳打造成“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努力将前海建成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标杆的新举措,新 亮点。
14、让“潜规则”无处遁形
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申请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推荐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10月15日,全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申请平台正式上线运行,面向社会提供网上申请受理服务,实现了申请无纸化和办公自动化。网上申请后,申请人可在第3个工作日到受理的检察机关领取查询结果,只需一趟即可完成查 询,改变了过去申请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往返跑两三趟的状况,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此外,市检察机关还先后推出了绿色通道、就近受理查询、集中查询等多项便民措施。检察机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促 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为推进廉洁城市、法治城市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15、违建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记录
罗湖首创征信查违执法新机制
推荐单位: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查处违法建筑既是热点问题,也是基层执法部门普遍遇到的大难题。2015年8月5日,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五十四条“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通知征信机构载入信用记录”的规定,对经多 次催促仍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违法当事人,将其基本信息及违法信息提供给征信机构录入信用系统,该举措在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中尚属首次。2015年12月,《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行政处罚载入征信机构信用系统工作规则》印发实施,该机制在全 市规划土地监察系统推广。
16、豪车“任性”须受罚
奔驰召回价值11亿元豪华汽车
推荐单位: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5年3月9日,在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调查的影响下,质检总局要求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对生产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至2014年3月14日的705辆进口奔驰G级全地形豪华越野汽车实施召回处理,并对问题车辆进 行免费更换相应的零配件以消除风险。该次召回是中国大陆首次发现该款汽车的质量缺陷并实行召回,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正当权益。
17、每个社区都有自己的法律管家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推荐单位:市司法局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由深圳市司法局进行统筹,各区司法局(街道)与律师事务所以行政合同的方式购买法律服务,向社区派驻律师,免费为市民、企业提供最基本的法律服务,协助基层政府参与决策、信访、调解和化解民间纠纷,推动了基 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了基层组织治理能力。全市643个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2015年度全市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人数(对象)达24399个,提供咨询18014次,出具法律意见书548份,调解纠纷3823件,参与法律援助231 个,法制宣传1095场。
18、我的“名称”我作主
我市商事登记再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推荐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名称登记改革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打造群众满意民心工程的重要内容。2015年7月1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同意,我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实施。改革取消预先核准环节,将企业名称纳入设立或变 更登记流程一并申报,企业名称能否使用由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即时决定,彻底免除了网上排队轮候时间,大大提高了登记效率。改革实施以来,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申报的企业名称共20万余个,申报成功15万余个,成功率超过72%。其中 正式提交登记申请的12万余个,较改革前增长34%。改革有效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简化了准入程序、激发了市场活力。
19、深圳司法改革获社会各界高度评价
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中国新闻周刊》评为“2015年度法治人物”
推荐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11日,由《中国新闻周刊》主办的“影响中国2015年度人物”颁奖盛典在北京举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影响中国——2015年度法治人物”称号。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锡锌为深圳中院颁奖并 宣布颁奖词:这所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法官职业化改革。这场改革事关法官职业尊严,更事关中国司法改革的进退得失。改革之要,在于剥除法官身上的行政化弊端,让合议庭成为真正拥有审判权力的实体,还他们作为法律最后一道防线应有 的权 力和尊严。对于设计和推动这场改革的该院领导层,这也是一场针对手中行政权力的自我革命。《中国新闻周刊》由中国新闻社主办,创刊16年来一直致力于记录中国的转型与变迁,以及各行各业敢于变革和突破的人物。深圳中院作为 2015 年法律界唯一获奖的单位,也是唯一一个获得“年度法治人物”奖的单位,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深圳司法改革工作的充分肯定与高度认可。
20、在全国率先为阅读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推荐单位: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该条例是国内阅读推广领域第一部运用特区立法权制定的法规,它总结了我市全民阅读的现实经验,强化与规范了政府在全民阅读工作中的 责任,通过构建阅读推广人、数字化阅读、未成年人阅读等一系列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确保市民拥有和享受更好的阅读资源、产品与服务,有力保障了市民的阅读权利。深圳作为“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和全国文明 城市,就全民阅读进行立法保障,既是提升城市软实力的实际举措,更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创新探索。该条例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